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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19, 2008

身高的差距;真正的感情

身高,對你來說真的那麽重要嗎?
無論是看在街上,還是看在電視上,
男主角一定比女主角高;
男朋友一定比女朋友高,
而且大多數都會高個10多cm。

不记得是哪一位仙家说过,
175公分的男生跟158公分的女生最配。
這是一般少女漫畫的宗旨,
男主角不會少過170cm,女主角不會超過165cm...

然而大受歡迎的戀愛喜劇《戀愛情結》,卻不是這麽一回事。
*OMG, 写繁体写得好痛苦。还是写回简体好了,我本来想耍酷的。
172cm的理莎跟156cm的大谷,是学校里面的冤家。
一个高得像女巨人,一个矮得像外星人,
因此经常被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嘲笑。

俩人虽然对自己的外表存在着自卑感,
而且相当无法接受对方的外表,
(理莎无法接受比自己矮的男生,大谷无法接受比自己高的女生)
但是他们的兴趣爱好却十分相像(两个都很喜欢摇滚音乐)
虽然身高上的差距很远,但是他们的心却互相吸引。
漫画一共有17集,但是我爽,只租了9本回家。 这种叫“以防万一”。 因为我试过有一次,租了30本漫画回家。 结果发现那个漫画烂死了。 T.T 顶不顺最后没看完就还了....
青色字的是废话,不用看。
可是我后悔了,因为这个恋爱情结真的很好看。
早知道租完回家。

到底结局是怎样叻。
矮个子男跟高个子女的相爱,真的能幸福吗?
我还没看完,不过...
我上网找的结局好像是圆满的结局。

我不是身高歧视咯...
我觉得男生女生都很虚荣的咯,
很少男生会真正愿意去接受一个比自己高上一个头的女生;
也很少有女生会去接受一个比自己矮上一个头的男生。

但是现在男生都很喜欢长腿妹的咯,
弄到我很自卑的咯。
=.= 我本身是属于矮人,150都没有的那种,
所以我深深明白,男主角的痛苦。
不过他是男生,应该比我更可怜。

可是,真正的爱情不是用身高来衡量的。
如果是真心相爱的话,
应该不会在意外表,不会在乎身高...
只是当我这么想的时候,
就觉得... 其实找到真爱,真的很难,真的不容易。

所以所以!!我... 一定会找到幸福的,娃哈哈哈。
(矮人也可以有幸福。)

看到这里的你,如果已经有了心爱的对象, 要好好珍惜他/她噢。








我后悔了,这个漫画真的很好看,已经改编成电影跟动画了。
动画很精致,都是精彩的部分。(我只看了一点所以不置评语。)
至于电影,据说很成功啦。(我也是只看了一点所以不知道有多成功。)
不过我看到女主角,好像不大会演。
虽然她身形很适合,整天愁眉苦脸,很适合演risa的烦恼角色;
不过不懂为什么我怎样看都好,她少了眼神== 整个人很呆。

男主角就真的很帅咯。(我说帅就是帅!!!)
个子真的很矮咯,矮个子不二人选。娃哈哈。(跟我有得fight!!!)

为什么说我后悔了?
之前因为有了PPS,所以我uninstall了QVOD PLAYER,
现在后悔中。因为那出电影,只有TOM365有,PPS并没有。
然后我一直想尽办法download回QVOD,结果却不成功。
算了吧,所以我死心了!!! 看了漫画就算了!!

我在这里奉劝大家,如果有了QVOD,
不要有了PPS就贪快而DELETE了它,
不然你会后悔莫及的。

hrmhp !!! 我不会因为没有QVOD而不看这个电影的。
我决定去youtube 看!!! 幸好youtube有英文版的。
T.T 不然只是听那堆日文都不明白在说什么。T.T
有兴趣的,可以到这里








PS,我生病了,现在冷个不停。
所以不用去奶姐的家看宝宝了,
可是要去看医生了。

Wednesday, December 17, 2008

歌+TAG+废话

我在这里介绍一首很好听的歌给大家听。
《你说》陈科抒唱的。
这是一首三、四年前的歌,
曾经是偶像剧《斗鱼2》的片尾曲。
以下是歌词:

她看来不错 朋友说眼神像我
我太笨拙不懂得及时闪躲
才会看着幸福被剥夺
你带她看日落 我留在黑夜摸索
微笑轮廓旁边怎么不是我
努力不难过 怕扰乱现有生活
其实她没错
你的温柔如烟火在眼中闪烁
谁都无法去闪躲 会持续多久
灿烂结果是坠落
还舍不得揭破

光鲜的爱情包裹一层层泡沫

藏着出错的线索
是我太懦弱宁愿将所有错都埋没
你说 你说
说我爱听的结果
说天虽辽阔 爱不是折磨
有我就够了自由算什么
要你说 你说
说你还会爱着我
说不怕承诺会将你反锁
你情愿停泊也不愿漂泊
就当哄哄我
能借用的借口那么多
对我说谎言该是你得心应手小动作
可惜你连反驳都不反驳
只说了整夜刺耳的沉默
你说…你说…


想要下载的,可以去sogou找。
不然的话,MSN找我,我可以send给你。

---------------cutie分割线-------------------------------

话说回来,前天我的RM20不见了。
但是昨天爸爸发神经,所以连本带利给了我RM21..
== 所以就一笔勾销啦,哈哈哈哈哈哈好开心

前一阵子跟我的皇后扁豆说过想要玩party...
昨天我跟我的爱妃min aris 讨论讨论~
圣诞节23号我想举办blog 的x'mas party , 有人想参加吗?
(之所以24,25不举行,因为全部人都跑去gaigai了。)
== 算了,大家都误解了,我。。。还是打消念头算了T.T

--------------handsome分割线-----------------------------------

OMS, 虽然我知道我很喜欢做TAG,
但是我不喜欢做这么短的TAG的咯。
一点都不过瘾,专程开个帖子来做这么短的,
好像浪费liao 新帖子。(我的废话都比TAG长)

1、2、3
ACTION!
1.Do you wear a ring on your finger?
NO , wear lai zomok ???

2.Where are you just now?
at home , sleeping lo ...

3.What are you doing after this?
use computer lo

4.Do you miss anyone right now?
yaya, i miss u .. stupid question==

5.Do you listen to your friend's advice when they give it to you?
good advice i will follow it...

6.Whats the last kind of soup you ate?
forgot ady

7.Currently have a sunburn?
No, i hate it ==

8.Could you eat nothing but cheese for a day straight?
I don't like to eat cheese

9.Who is the last person you hung out with?
mami lo... haha...

10.Would you rather shave your head or dye your hair dark blue?
== i hate alien and also botak !!!

11.Could you last 6 hour without talking?
cannot la == i like to talk leh...

12.What are you listening to right now?
listening to music lo...

13.Have you ever thought about getting your tongue pierced?
erm... very pain de wor, expensive also..

14.Have any interesting conversations lately?
don't have oo

i wan to tag :
Ms.@ting
HOT ON
EILEEN

Monday, December 8, 2008

过去。未来。现在

通常感性的文章都长不起来。
不过今天我心血来潮,想写一篇很长的感性文章。
原因是平时我都太不感性了。
(actually是没东西好感性)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短篇的小故事,
是关于幸福的~(不是你们认识那个幸福王子)
差不多3000字吧,差不多两三个小时才写完。
我在想,你们要不要看呢?
如果你们想要看的话~ 我就POST在BLOG,
不想要看的话,就POST在我的小说网站。

http://blog.roodo.com/yangbaobei1314

那篇文章就很真实,
虽然不是我亲身经历、但是我亲眼目睹过。
我写完之后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因为我很少不在自己写的故事里面增加搞笑成份。
不懂为什么,我觉得人生是充满了笑点的。
(就像maggie心情低潮的时候,看了我的后宫篇也笑个不停。)








之所以会想到写那么一篇感性的文章,
其实是受了几个很强的人的影响。
所以心里难免也有些感触。

无比膏文章 - 未来的地图。
http://up-to-me.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06.html
写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对未来的期待,
看到这篇,发现他计划的未来也许很平凡,
但这就是几乎每个人都渴望着的快乐。
反之我看着自己,只是不断地回想着过去,
害怕读书、害怕考pmr, 多么不争气。
(可是当考到好成绩又会很开心,人是矛盾的)

幸福王子- 小时候
http://xingfu1988.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27.html
跟未来相反,这是写过去的。
文章中流露出幸福的味道。
也许看了他的文章都会感到幸福,所以他名字取得真好。
看到这篇,我就莫名其妙怀念起我的小时候。
跟帅哥阿政哥哥一起住kampung,去抓鱼去抓鸡~
现在那个帅哥已经结婚了 T__T 再也没带我回kampung...

偶尔给别人做tag的时候我也会得到感动。
比方说别人回答一个问题回答到很正义的时候。
对于未来有什么想法?
edison 说尽快读完书,然后可以减轻他爸爸的负担。
看到这个,我就觉得很感动料。
因为现在的年轻人,不像以前的人,
以前人做任何事情都会负责任
but 现在的年轻人,hohohohohoho
举个例子来说,我吃了饭但是懒惰洗碗,这也是不负责任哦!!!

责任感,其实也是一种安全感。
你要别人相信你,就必须让别人觉得你有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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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那么一份工作,
不需要卖文笔、
不需要卖画技,
只需要卖创意?

每当寂寞之时,
脑海中的灵感,也会处于随时爆发的现象。
喜欢写作,但是没有文笔。
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也看不明白。
那种文字是死板板、低沉沉的。
读的人也因此变成了死鱼。
那种作品不像电影、不够震惊、不够吸引。

喜欢绘画,梦想当漫画家,
但是没有过人的画技。
画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是一PEK屎、全部都见不得人,
跟脑海中的画面完全不一样。

看着自己的文字,
带给别人许多欢欢乐乐,
这就是我写BLOG所获得的最大乐趣。
喜欢看到别人都挂满笑容...
喜欢让心情处于低潮的他们开怀大笑...

因为我没有才华好耍,
所以我能做的只是耍幽默。
这种创意、这份幽默感,
任何工作都用不上;只有博客用得上。

这份工作的收入,
就是你们的笑容。

PS, 当然还有nuffnang的广告费啦。
这几天赚好多,一直写就一直赚也。哈哈哈哈
(一篇感性的文章就被这句话给毁了。)








不过我不把blog当成工作啦,
blog是我的乐趣 ~

Thursday, November 20, 2008

历史性的第二刻

http://blog.roodo.com/yangbaobei1314
我的小说第二十章终于出啦 XD
虽然说,那二十章都好像只开始了一点。
(因为未来还有三十章嘛,哈哈哈哈)
*我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半途而废 *

写到20章,不知不觉也差不多4万字了。
(正确来说应该是差不多三万八千字。)
== 唉,事实证明我的一章也只不过1000多字,
这算哪门子一章叻? 不过算了吧。
跟我平时写一篇部落文章没什么分别嘛 ~
*鼓励我,祝福我吧*

erm, 还有祝福帅气的edison & 可爱的biandou结婚了。
*不是真的结婚,而是在部落格结婚,XD*
以下是我很得空画的公仔,命名为《旁观者与当局者》
看完料不要笑,谁笑我就用笔插他的屁股洞。
*心情不大好,所以火气了一点*












当局者:他甩了我,我要自杀!(生气ing)
旁观者:别这么生气!知道为什么他甩你吗?
当局者:我对他情深意重,他居然为了外面的女人甩我。












旁观者:为了那么一个笨男人而自杀你觉得值得咩?
当局者:我们都一起三年了,你懂什么啦!(哭泣ing)












旁观者: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
勉强是没有幸福的,就算勉强一起一辈子,
你们也不会开心。睁大双眼,去找更好的!

结论:不要为臭男人而流泪/自杀。
注:图片看不清楚可以点击放大。

Tuesday, November 18, 2008

从以前到现在

昨晚,外面下着连绵大雨,妈妈倒是睡得很熟,而我,却睡不着。
不知道怎么了,我开始听着一公升的眼泪的歌。
我不知怎地想起了以前, 不知怎地哭了。
翻开以前的纪念册,我望着朋友们那些熟悉的字迹,我的心却只有一种感觉:酸。
从以前到现在,我一直都有一个改不掉的坏习惯:念旧。
对人对事都念旧,对东西也念旧,所以家里藏了许多垃圾。
爸爸:“总有一天,我们的家会被你的垃圾给砸烂。”
对。从小学就喜欢收藏垃圾。
到了中学,就喜欢翻开小学时候收藏的垃圾。









八岁那一年,我爱上了home set,年幼的我看到了价钱,顿时一惊。
RM80, 呕,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了。
那年,我沉迷于小叮当,小叮当里面的静香,好像天天都在玩。
后来,奶妈的女儿问我:“你的生日愿望是什么?”
我说,我想要home set, 就在我生日当天,我得到了这个。
就跟当初我想要的那个一模一样。当天我哭了,感动到哭了。
只是其他人都很疑惑,这个玩具到手之后,我却没有拿来玩。
从以前到现在都一样,我喜欢收藏值得我珍惜的东西。
结果,这个玩具发霉了,周围都是灰尘了。












也是八岁的那年,我考上了班上第一名。
妈妈奖励我所以买给我的。
本来是漂亮的长发,却被我剪到差不多光头了。
因为我看她不顺眼(当时我是短头发的)
“做么头发跟腿都这么长的!”
因此,她的腿也被我拔断了。
lolz, 妈妈的钱飞走了。
从以前到现在,我都这么捣蛋。









上了中学以后我一样没有改变,我还是很喜欢玩具。
只是从喜欢硬的,变成喜欢软的。
有一次我跟奶妈两个人去外面逛街,
当我看到这对乌龟的时候,我眼睛都发亮了,疼我的奶妈就买了给我。
只是买了之后她又很迷惑,因为我也是拿来摆美。
*我喜欢收藏值得我珍惜的东西。*









我第一本看的书是《苦女成功记》。
7岁那年,我开始会看书了,后来也看了《苦儿日记》,
《白蛇传》,《倩女幽魂》,《西游记》,《傲慢与偏见》.....
注意*我指的会看书的意思是,没有图片的书,满满是字的书。*
文字简单,而且故事内容十分感动。那年,我喜欢看童话。

8岁那年,得到了第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
《小王子》偏偏这本书,
比安徒生童话&傲慢与偏见那类型的都还要...奇怪,
我到现在都看不明白。
小王子就像奇幻的魔法,成了我童年很深刻的回忆。
我每年都翻这本书一次,每年都看着历年自己写的感想。
每年都会笑,因为每年的答案都不一样。
今年我没看了,因为我知道,得到的答案也是不一样的。











逐渐长大以后,我却再也不喜欢看童话故事了。
越是喜欢挑战看不明白的东西,
最后走火入魔 ==爱上了看漫画 !(什么歪理)









以前看过一出戏- 大长今。
很喜欢里面的衣服,所以拼命读书,
在班上考了个前十名。
然后妈妈买了这个给我...












后来我爱上了看日剧 ==
结果现在喜欢的是:









从以前到现在,我喜欢的还是一样的东西。
我一样喜欢书,以前喜欢童话,现在喜欢小说。
我一样喜欢玩具,以前喜欢模型,现在喜欢娃娃。
我一样喜欢衣服,以前喜欢长裙,现在喜欢短裙。

我变了许多,但是自己是看不出的。

人生就是这样,
需要不断地自我改善,
需要不断地变化,
人生就是不断地思考,
才能活得更有价值。